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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 暂行办法(修订)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
暂行办法(修订)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教师发展中心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
凡不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或不在业务部门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相关管理工作的不在考核范围;从外省、市调入的“名特优”教师在原单位获得的荣誉称号,需经相应的学术机构重新认定,否则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一)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
1.师德及政治表现。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单位同事或服务对象对其综合表现满意率不低于85%。
2.岗位工作量。承担与申报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每学年事假、病假等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学校中层教干工作量不低于同学科教师的 1/2,副校级教干不低于同学科教师的 1/3。因年龄等原因不再担任申报学科教学任务的须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教研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等其他工作任务,并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其中普通教师每年听课不少于30 节,正职校长不作上课要求,但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40 节,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50 节。
3.岗位工作实绩。所带学科的教学质量在评估检测或其他综合评估中居全市前列或较上一年度相比稳中有升。担任非考核学科教学任务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再担任学科教学任务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岗位表现或所负责的学科建设成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第在良好以上。教科研人员指导教师参加上一级基本功、优质课竞赛等成绩居前列或较上一年度稳中有升;或所负责学科建设有一定影响力,至少承办 1 次上一级学科建设现场会等活动。正职校长所任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科教学质量较上一年度稳中有升;或学校管理、教学质量等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
除上述内容外,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还必须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培养期内的相关任务。
4.专业示范与引领。每学年至少开设2次市级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其中5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每学年至少执教1次市级及以上示范课。每学年至少担任3名(教研员至少4名)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并帮助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在教学、教研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至少担任一个市级及以上教师研修团队主持、导师工作或担任1次“三百”“青蓝”等市级以上培训项目专家。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审、教学督导等工作。
5.教育改革创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或每学年至少有1篇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刊物发表;或主持研发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基础教育内涵发展“5+2”工程(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课题研究成果奖、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奖等。
(二)港城名师
根据港城名师评选组合类型,港城名师的考核依据其组合类型条件进行。组合类型分别合格,则视同考核合格。具体见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各层次教育人才考核内容。
(三)连云港市中小学“新333工程”各层次教育人才
1.连云港市教研能手、教研标兵、教研名师
(1)教研能手
①师德表现。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学术行为规范,积极参与各级教育科研活动,同校教师满意度达85%以上。
②课题研究。主持县区级(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研究。
③论文撰写。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刊物发表研究性文章1篇及以上,或出版教育专著1部;或在教研室、教科所等业务部门组织的“教海探航”“师陶杯”“黄浦杯”“蓝天杯”“五四杯”等论文竞赛中获得县区一等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④教研成果。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评比中获奖;或每学年开设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讲座。
⑤辐射引领。指导本校教研骨干教师在县区级及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奖或课题立项;或本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2.教研标兵
(1)师德表现。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学术行为规范,积极参与各级教育科研活动,同校教师满意度达85%以上。
②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重点重大调研课题研究任务。
③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刊物发表研究性文章1篇及以上;或出版教育专著1部;或在教研室、教科所等业务部门组织的“教海探航”“师陶杯”“黄浦杯”“五四杯”“蓝天杯”等论文竞赛中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④教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评比中获奖;或本人每学年在县区级及以上或校际交流活动中开设至少1次教科研讲座。
⑤辐射引领。指导教研骨干教师在市级及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课题立项;或本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3.教研名师
①师德表现。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学术行为规范,积极参与各级教育科研活动,同校教师满意度达85%以上。
②课题研究。主持省级(或参与国家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精品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或主持、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重大调研课题。
③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刊物发表研究性文章2篇及以上;或出版教育专著1部;或在教研室、教科所等业务部门组织的“教海探航”“师陶杯”“黄浦杯”“蓝天杯”等论文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
④教研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评比中获奖;或每学年开设市级讲座1次或在县区级、跨县区校际交流中开设教科研讲座累计至少2次。
⑤辐射引领。指导教研骨干教师在省级及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课题立项;或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2.学校管理能手、管理标兵、管理名校长
(1)学校管理能手
①办学规范。在师德师风、安全稳定、规范办学等方面未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教职工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5%。
②管理水平。个人或学校办学、管理成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或至少承担过片区内学校管理现场会;或参与薄弱学校帮扶支教取得突出成绩,被帮扶学校帮扶期内获得乡镇级及以上表彰。
③办学实绩。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教学特色奖、进步奖、改革创新奖等);或学生在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艺体展演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教师在县区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成绩突出,多人次获奖,且至少有1人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组、学科组等教师团队建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或在片区内组织过教师教学教研能力展示活动。
⑤专业素养与研究能力。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在片区及以上级别中获奖或交流;或在县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2)学校管理标兵
①办学规范。在师德师风、安全稳定、规范办学等方面未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教职工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5%。
②管理水平。个人或学校办学、管理成效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承担过县区级学校管理现场会;或参与薄弱学校帮扶支教取得突出成绩,被帮扶学校帮扶期内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
③办学实绩。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承担市级“5+2”项目活动,成效显著;或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教学特色奖、进步奖、改革创新奖等);或学生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艺体展演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教师在市级各类比赛中成绩突出,多人次获奖,且至少有1人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组、学科组等教师团队建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或组织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教研能力展示活动。
⑤专业素养与研究能力。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在县区级及以上获奖或交流。
(3)学校管理名师
①办学规范。在师德师风、安全稳定、规范办学等方面未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教职工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5%。
②管理水平。个人或学校办学、管理成效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承担过市级学校管理现场会;或参与薄弱学校帮扶支教取得突出成绩,被帮扶学校帮扶期内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③办学实绩。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承担省级“5+2”项目活动,成效显著;或学校获得市级教学质量奖(教学特色奖、进步奖、改革创新奖等);或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艺体展演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成绩突出,多人次获奖,且至少有1人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组、学科组等教师团队建设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组织过市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教研能力展示活动。
⑤专业素养与研究能力。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交流。
3.班级管理能手、管理标兵、管理名师
(1)班级管理能手
①热爱班主任工作,富有爱心,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平等对待学生及家长,师生满意度分别达85%、90%以上。班级管理未出现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②班级管理成效。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班级评比竞赛中成绩良好,所带班级本学年至少有1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团、队);或在学校组织校级集体类比赛中至少1次获得年级第二名(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特色班级(团队)创建、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中至少获得校级集体类表彰1次(幼儿园系列辅导学生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竞赛、展演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视同)。
③管理研究能力。注重班主任工作方法的探索研究,有较为先进的班级管理理念,主持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班队管理、学生教育等)科研课题研究;或至少有1篇德育类论文或案例在县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在正规期刊发表。
④基本管理素质。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辅导员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乡村教师三等奖及以上视同);或本学年至少1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工作者等综合类表彰可视同);或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指导奖。
⑤引领示范。至少承担过1次校级及以上的班队会、德育公开课或班主任、团队等德育讲座;或参与学校青蓝结对活动,每学年担任本校1名年轻班主任指导工作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表彰。
(2)班级管理标兵
①热爱班主任工作,富有爱心,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平等对待学生及家长,师生满意度分别达85%、90%以上。班级管理未出现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②班级管理成效。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班级评比竞赛中成绩良好,所带班级本学年至少有1次被评为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团、队);或至少2次校级优秀班集体(团、队);或在学校组织集体类比赛中获得年级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或组织学生各类竞赛中至少获得县区级集体类表彰至少1次(幼儿园系列辅导学生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竞赛、展演获县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1次以上视同)。
③管理研究能力。注重班主任工作方法的探索研究,有较为先进的班级管理理念,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班主任、团队)科研课题研究或至少有1篇德育类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正规期刊发表。
④基本管理素质。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辅导员竞赛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乡村教师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及以上视同);或本学年至少2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工作者等综合类表彰可视同);或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指导奖。
⑤引领示范。至少承担过1次县区级及以上或跨县区校际交流活动中的班队会等德育公开课或班主任、团队等德育讲座(村小、完小可降一级);或参与学校青蓝结对活动,每学年担任本校2名年轻班主任指导工作并取得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表彰。
(3)班级管理名师
①热爱班主任工作,富有爱心,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平等对待学生及家长,师生满意度分别达85%、90%以上。班级管理未出现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②班级管理成效。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班级评比竞赛中成绩良好,本学年至少有1次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至少2次校级优秀班集体(团、队);或在学校组织集体类比赛中获得年级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或组织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集体类表彰累计至少2次(幼儿园系列辅导学生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竞赛、展演获市级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以上至少1次视同)
③管理研究能力。注重班主任工作方法的探索研究,有较为先进的班级管理理念,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及以上德育(班主任、团队)科研课题研究;或至少有1篇德育类论文或案例在省级及以上获奖或在省级正规期刊发表或出版德育专著。
④基本管理素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辅导员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省二等奖视同,乡村教师市二等奖、省三等奖视同);或本学年至少1次被评为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工作者等综合类表彰可视同);或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指导奖。
⑤引领示范。至少承担过1次市级及以上的班队会、德育公开课或班主任、团队等德育讲座(村小、完小可降一级);或参与过区域班主任团队建设指导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次市级青蓝课程或“三百”活动授课专家。
4.教学能手、教学标兵、教学名师
(1)教学能手
①奉献精神。积极承担或参与备课组、学科组、教研组的相关工作。在民主测评中,同行认可度达85%以上。
②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学习与改进教学工作,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③教学实绩。教学工作量报满。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有自己的教学特点,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年度教学实绩综合评定在本单位或同类学校中位于中等以上(前1/2),或教学实绩综合评定有较大提升。
④教学能力与示范。本学年度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乡村幼儿园、完小、村小可降一级)或校际交流活动的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讲座或教学点评;或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奖次;或教学成果获县区级及以上奖次;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获得市级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乡村幼儿园、完小、村小教师可降一级)。
⑤专业引领。承担过校级命题工作;或积极承担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在校青蓝结对中取得突出成绩,辅导青年教师在优质课或基本功等业务竞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奖次;或所带领的校教研组、备课组等业务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2)教学标兵
①奉献精神。带头承担备课组和学科组、教研组的相关工作或在相关课程开发中起到示范或标杆作用。在民主测评中,同行认可度达85%以上。
②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改革与优化教学方法,在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③教学实绩。教学工作量满。积极践行课堂教学改革,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课堂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在本单位或同类学校中位于上等行列(前1/3),或教学实绩综合评定有明显提升。
④教学能力与示范。本学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乡村幼儿园、村小、完小可降一级)或跨县区校际交流活动的公开课、研讨课、讲座、教学点评;或教学成果曾获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过县区级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乡村幼儿园、完小、村小教师可降一级)。
⑤专业引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视导、考试命题与磨题或担任评审专家;或所带领的校教研组、备课组等业务团队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或在校青蓝结对中取得突出成绩,辅导青年教师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担任过县区级以上青蓝课程、“三百”活动授课专家。
(3)教学名师
①奉献精神。引领与指导备课组和学科组、教研组相关工作,是学科备课组或教研组的核心成员,所在组成员总体教学成绩得到学校普遍认同;或在相关课程开发中起到示范与引领作用。在民主测评中,同行认可度达85%以上。
②爱岗敬业。热爱教学工作,不断发展和提升教学技艺,在学生满意度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③教学实绩。教学工作量满。带头与引领课堂教学改革,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或教学主张,课堂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在本单位或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前1/4),或教学实绩综合评定有显著提升。
④教学能力与示范。本学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或跨市级交流活动的公开课、研讨课、学科教学讲座、教学点评合计至少2次;或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相关教学成果曾获县区级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乡村幼儿园、完小、村小教师可降一级)。
⑤专业引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学视导、考试命题与磨题或担任评审专家;或积极参与教师培养工作,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研修团队的主持、指导工作;或所带领的校教研组、备课组等业务团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担任过市级青蓝课程、三百活动授课专家。
二、考核管理方法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的业务考核指导,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1.考核实施主体:根据“新333工程”实施方案,各系列各层次人才考核以学校为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考核基础上,按照管理分工对相关人员进行复核: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港城名师、各系列名师由市教育局负责复核;各系列标兵(含学校管理系列能手),除局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考核管理外,其他由各县区负责复核;各系列能手由学校负责复核。各基层学校需配合组织完成各系列各层次的同行满意度测评或学生满意度测评,并根据实际需要出具能证明其教学或管理等实绩的材料。
根据管理权限,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对市教育局制定的标兵、能手考核办法进行适度修改、调整。标兵、能手考核结果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2.考核周期:从2019年开始,高层次人才实行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学年度考核须在每年11月底完成,考核业绩均应在考核期内获得,考核标准按照本文件执行。周期性考核三年一次,考核办法在学年度考核标准上适当修改。
3.考核结果及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第。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考核内容第1项不合格的或所有考核项有两项不合格的。
(2)考核期内有违法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或尚在处分期的。
(3)考核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上报材料失实的。
(5)在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教学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6)经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被考核对象存在其它问题的。
凡考核合格者,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教政〔2017〕21号文)要求,对相关合格人员发放当年的津贴和补助;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或根据管理权限建议取消相应称号、待遇和培养资格。
作者:时召进